十論·核心主張
非命中
(本篇爲《墨子》原典,點「字詞註」可看關鍵詞解釋;白話譯文見標註篇章。)
子墨子言曰:凡出言談、由文學之爲道也,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。若言而無義,譬猶立朝夕於員鈞之上也,則雖有巧工,必不能得正焉。然今天下之情僞,未可得而識也,故使言有三法。三法者何也?有本之者,有原之者,有用之者。於其本之也,考之天鬼之志,聖王之事。於其原之也,徵以先王之書。用之奈何?發而爲刑政。此言之三法也。今天下之士君子,或以命爲亡。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,以衆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。有聞之,有見之,謂之有;莫之聞,莫之見,謂之亡。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?自古以及今,生民以來者,亦嘗有見命之物、聞命之聲者乎?則未嘗有也。若以百姓爲愚不肖,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爲法。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?自古以及今,生民以來者,亦嘗有聞命之聲、見命之體者乎?則未嘗有也。然胡不嘗攷之聖王之事?古之聖王,舉孝子而勸之事親,尊賢良而勸之爲善,發憲布令以教誨,明賞罰以勸沮。若此,則亂者可使治,而危者可使安矣。若以爲不然,昔者桀之所亂,湯治之;紂之所亂,武王治之。此世不渝而民不改,上變政而民易教。其在湯武則治,其在桀紂則亂。安危治亂在上之發政也,則豈可謂有命哉?夫曰有命云者,亦不然矣。
墨子說:凡出言談、由文學之爲道,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。若言而無義,好比立朝夕於圓鈞之上,則雖有巧工必不能得正。然今天下之情偽未可得而識,故使言有三法。三法者何?有本之者、有原之者、有用之者。於其本之,考之天鬼之志、聖王之事。於其原之,徵以先王之書。用之奈何?發而爲刑政。此言之三法。今天下之士君子,或以命爲亡。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,以衆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。有聞之、有見之,謂之有;莫之聞、莫之見,謂之亡。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?自古以及今、生民以來,亦嘗有見命之物、聞命之聲者乎?則未嘗有。若以百姓爲愚不肖、耳目之情不足因以爲法。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?自古以及今、生民以來,亦嘗有聞命之聲、見命之體者乎?則未嘗有。然胡不嘗考之聖王之事?古之聖王,舉孝子而勸之事親、尊賢良而勸之爲善、發憲布令以教誨、明賞罰以勸沮。若此,則亂者可使治、危者可使安。若以爲不然,昔者桀之所亂、湯治之;紂之所亂、武王治之。此世不渝而民不改、上變政而民易教。其在湯武則治、其在桀紂則亂。安危治亂在上之發政,則豈可謂有命哉?夫曰有命云者,亦不然矣。
今夫有命者言曰:我非作之後世也,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傳流矣。今故先生對之?曰:夫有命者,不志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?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?何以知之?初之列士桀大夫,慎言知行,此上有以規諫其君長,下有以教順其百姓。故上得其君長之賞,下得其百姓之譽。列士桀大夫聲聞不廢,傳流至今,而天下皆曰其力也,一見命焉。
今夫有命者言曰:我非作之後世,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傳流矣。今故先生對之?曰:夫有命者,不知昔三代之聖善人與?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?何以知?初之列士桀大夫,慎言知行,此上有以規諫其君長、下有以教順其百姓。故上得其君長之賞、下得其百姓之譽。列士桀大夫聲聞不廢、傳流至今,而天下皆曰其力也,一見命焉。
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,不繆其耳目之淫,不慎其心志之辟,外之敺騁田獵畢弋,內沈於酒樂,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。繁爲無用,暴逆百姓,使下不親其上。是故國爲虛厲,身在刑僇之中。必不能曰:「我罷不肖,我爲刑政不善。」必曰:「我命故且亡。」雖昔也三代之窮民,亦由此也。內之不能善事其親戚,外之不能善事其君長,惡恭儉而好簡易,貪飲食而惰從事,衣食之財不足,使身至有飢寒凍餒之憂,必不能曰:「我罷不肖,我從事不疾。」必曰:「我命固且窮。」雖昔也三代之僞民,亦猶此也。繁飾有命,以教衆愚樸之人矣。聖王之患此也,故書之竹帛,琢之盤盂,鏤之金石。於先王之書《仲虺之告》曰:「我聞有夏人矯天命,布命於下,帝式是惡,用闕師。」此語夏王桀之執有命也,湯與仲虺共非之。先王之書《太誓》之言然,曰:「紂夷之居,而不肎事上帝,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。曰:『我民有命,毋僇其務。』天不亦棄縱而不葆。」此言紂之執有命也,武王以《太誓》非之。有於《三代》《不國》有之,曰:「女毋崇天之有命也。」命《三》《不國》亦言命之無也。於召公之《執令》於然,且:「敬哉!無天命,惟予二人,而無造言,不自降天之,哉得之。」在於商夏之詩書,曰:「命者,暴王作之。」且今天下之士君子,將欲辯是非利害之故,當天有命者,不可不疾非也。執有命者,此天下之厚害也,是故子墨子非之也。
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,不斂其耳目之淫、不慎其心志之辟,外之驅騁田獵畢弋、內沈於酒樂,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。繁爲無用、暴逆百姓、使下不親其上。是故國爲虛厲、身在刑僇之中。必不能說:「我疲不肖、我爲刑政不善。」必說:「我命故且亡。」雖昔三代之窮民,亦由此。內之不能善事其親戚、外之不能善事其君長、惡恭儉而好簡易、貪飲食而惰從事、衣食之財不足、使身至有飢寒凍餒之憂,必不能說:「我疲不肖、我從事不疾。」必說:「我命固且窮。」雖昔三代之偽民,亦猶此。繁飾有命,以教衆愚樸之人。聖王之患此也,故書之竹帛、琢之盤盂、鏤之金石。於先王之書《仲虺之告》曰:「我聞有夏人矯天命,布命於下,帝式是惡,用闕師。」此語夏王桀之執有命,湯與仲虺共非之。先王之書《太誓》之言然,曰:「紂夷之居,而不肯事上帝,棄闕其先神而不祀。曰:『我民有命,毋僇其務。』天不亦棄縱而不葆。」此言紂之執有命,武王以《太誓》非之。有於《三代》《不國》有之,曰:「女毋崇天之有命也。」命《三》《不國》亦言命之無。於召公之《執令》於然,且:「敬哉!無天命,惟予二人,而無造言,不自降天之,哉得之。」在於商夏之詩書,曰:「命者,暴王作之。」且今天下之士君子,將欲辨是非利害之故,對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。執有命者,此天下之厚害,是故子墨子非之。